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數據翔實、內容豐富,特別提到福建法院推行“碳匯”認購等替代性修復方式,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建議在全國法院系統推廣適用生態環境技術調查官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修復監管體系,建立生態環境技術專家共享機制,發揮漳州在全國率先建立的藍碳司法保護與生態治理研究中心作用,破解陸地碳匯(綠碳)和海洋碳匯(藍碳)司法保護與生態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推動低碳節能發展、提升碳匯能力提供智力支持和科學決策。
(本報見習記者 莫小雪 整理)
2022-3-10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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