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幸福安康。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這就要求我們充分發揮新時代社會工作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制度優勢,奮力譜寫福建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一般來說,黨的社會工作是指黨領導下的社會工作,是一種政治引領力更強、統籌協調性更有力、社會覆蓋面更寬的社會工作;專業社會工作特指通過國家職業水平評價考試獲取社會工作師證照的專業社會工作者提供的社會服務,涵蓋高等院校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體系;行政社會工作則指分散在我國政府、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等領域,從事與社會福利相關的部門或機構的社會工作;普通社會工作更像是志愿服務活動,是指熱心社會公益、服務他人的社會人士或機構等的社會工作。本文所指的新時代社會工作是指黨的社會工作,其秉承了我黨百年群眾工作的歷史經驗,借鑒了西方社會工作的專業理念與方法,創新黨領導新時代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回應新時期面臨的基層社會治理問題,豐富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內涵。
黨的十八大以來,福建在推進社會工作助力基層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全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目前,全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近11萬人,持證社工超過7萬人,數量居全國前列,為我省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人才支撐。
當前我國正處于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面臨著國際國內嚴峻形勢的挑戰,不確定性與風險性并存,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動。尤其是新興領域迅速發展,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大量涌現,新就業群體規模持續擴大,隨之衍生的大量社會問題使社會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必須展現新擔當新作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縱觀各國治理實踐,如果社會治理跟不上經濟發展步伐,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不僅經濟發展難以為繼,整個社會也可能陷入動蕩。”就我省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來說,要激發福建獨特的理論、區位、實踐等多重優勢疊加效應,使“三進下黨”“四下基層”“四個萬家”“馬上就辦,真抓實干”“軍門社區工作法”等工作經驗成為福建新時代社會工作的實踐法寶;使閩臺區位優勢帶來的臺灣社會工作經驗成為福建新時代社會工作的有益借鑒。我們要奮力譜寫福建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新篇章,夯實基層社會治理根基,助力實現中國式現代化。
一是加強黨對社會領域的全面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做好社會工作是全黨共同責任。這是黨對社會工作重要性的高度認可,賦予社會工作新時代的使命與擔當。加強黨對社會工作的全面領導要重點突出政治性和功能性,其與黨的群眾工作相得益彰,共同勾畫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生動圖景。就政治性而言,黨加強對社會領域的全面領導要重視吸收黨百年群眾工作經驗,深挖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留下的寶貴理論富礦,豐富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治理現代化理論與實踐,使社會力量與黨“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相向而行,同心勠力。功能性則是指黨的社會工作要對社會建設與社會服務領域進行全要素統籌,因勢利導化解困擾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整合黨委、政府、社會多元力量對社會問題進行有效防范和干預,共畫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同心圓”,使社會工作體系更加立體化、多樣化、層次化和精細化。
二是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需要縱向到底,重點處理好黨委社會工作部指導、統籌、協調引領作用與政府各部門行政社會工作具體職能的關系。尤其要通過基層黨政部門職能整合與機制貫通,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制度,推動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在社會領域發揮黨的核心引領作用,促進社會領域迸發活力。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需要橫向到邊,重點處理好黨委社會工作部引領統籌與專業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普通社會工作奉獻精神的關系。需要動員政府、社會、市場等多元力量,著力深化行業協會商會管理體制改革,擴大黨在新興領域的號召力影響力凝聚力。需要創新驅動基層社會體制機制,引導社會工作服務下沉,貼近基層傾聽群眾聲音,發揮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優勢,推動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發揮社會工作處理“活力”與“秩序”關系的獨特效能。當前我國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這種變化包含結構性的家庭結構變遷、社會階層流動、人口結構變化等。社會工作要充分發揮助人自助專業理念與整合性專業服務方法優勢,妥善處理好激發社會“活力”優勢與促進社會秩序平穩的關系。一方面,要壯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培育堅強社會組織,發展志愿服務。社會工作通過風險防控、危機干預、社會參與、政策倡導等方式發揮困難化解、促進參與、提供資源等作用,激發社會領域強大“活力”;另一方面,要凸顯社會工作作為基層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手段的戰略性地位。引導社會工作通過社會組織平臺、項目化服務、專業化賦能等方式,加強黨與群眾的血肉關系,夯實黨的基層社會治理執政根基,確保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是社會工作擔負的重要使命,亦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題中之義。
(作者黃耀明為閩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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