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漳州3月18日訊(通訊員 陳小環 本網記者 王亞男)3月17日上午,閩南師范大學召開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班子專題學習會,集中學習中共中央新近修訂和實施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閩南師大黨委書記林曉峰同志主持專題學習會并作主題發言,學校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會上,林曉峰指出,修訂后的《條例》體現了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新成果,是做好當前和今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他結合教育部黨組關于深化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方面的意見,重點圍繞修訂后的《條例》的主要內容及特點,詳細解讀了此次《條例》修訂涉及的90多處實質性改動、增設的“動議”一章以及新《條例》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等,強調學習貫徹《條例》,不僅要熟知具體規定、具體要求,更要把握貫徹這些規定的思想內涵、基本精神和目標要求,并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干部管理、加大干部培養力度、完善干部綜合考評體系等四個方面就閩南師大如何貫徹落實《條例》精神提出了幾點思考。
隨后,閩南師范大學領導班子成員逐一發言,分別針對如何貫徹落實新《條例》精神,進一步完善閩南師大干部培養、選拔、任用、考評等工作談了各自的學習體會。
會議認為,修訂后的《條例》貫穿了習近平總書記在干部工作方面許多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從制度上深刻回答和解決了“選什么樣的人”、“選人的根本原則是什么”、“樹立什么樣的用人導向”、“用什么辦法選人”、“怎樣教育培養人”、“怎樣管人”、“用什么樣的作風選人”這七個問題,學校應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貫徹落實新《條例》的精神、內涵和要求,努力改革干部工作的體制、理念、方法,著力構建適合閩南師范大學實際的選人用人機制,切實加強學校的干部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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