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莆田市教育局學校生產管理站原站長犯受賄罪獲刑。
近日,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莆田市教育局學校生產管理站原站長肖金熖涉嫌受賄罪一案,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肖金熖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經查,肖金熖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44000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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