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全面從嚴治黨合力
——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系列解讀之三
“推動駐在部門黨組織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為黨組(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責任,督促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落實‘兩個責任’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派駐機構既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又要推動駐在部門黨組(黨委)落實好主體責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負責同志接受專訪時表示。
主體責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牛鼻子”。此次出臺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的責任,健全完善了協調機制,為推動落實“兩個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合力提供了制度遵循。
主體責任是前提,監督責任是保障
“黨中央決定,在鞏固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監督取得的明顯成效基礎上,進一步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此次《意見》提出的改革舉措,與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機構改革一脈相承,體現了在堅持中深化發展的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嚴格遵循黨章要求,厘清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關系,駐在部門黨組織和派駐機構同向發力,共同把嚴的要求落實到日常管理監督中。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主體在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派駐機構作為紀委監委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實施有效監督,督促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履行應盡之責。”
2014年底中央通過的《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就明確,派駐機構和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得益于此,派駐機構在管黨治黨實踐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比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督促四個被監督部門黨組制定落實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規定、全面從嚴治黨實施意見等,以實際行動踐行了“兩個維護”。
“離開了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光靠派駐機構是抓不好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是前提,監督責任是保障。沒有前提,就無從談保障,兩者相互作用、渾然一體。”馬懷德表示。
然而,從當前情況看,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比如,有的部門和單位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力,有的派駐機構擔當精神不強、監督手段單一等。
“《意見》既堅持問題導向,又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成功經驗,通過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強化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必將進一步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馬懷德說。
建立協調機制,推動主體責任落實
實踐證明,一個單位的黨風黨紀出了問題,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不可推卸,派駐機構的監督責任同樣難辭其咎。健全相應機制,使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順暢、同向發力,是此次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
《意見》指出,派駐機構要聚焦主責主業,突出監督重點,把工作著力點放到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上,建立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等機制,為黨組(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形成同向發力、協作互動的工作格局。
“《意見》對派駐機構如何履行監督責任、推動主體責任落實提出了要求。派駐機構首先應當堅守職責定位,在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上下功夫,全面掌握駐在部門的黨內政治生活、政治生態狀況,真正為黨組(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馬懷德表示。
《意見》還要求,派駐機構要及時向黨組(黨委)通報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或者突出問題,經常與黨組(黨委)書記就作風建設、廉潔風險、問題線索等交換意見,提出監督建議,至少每半年會同黨組(黨委)專題研究1次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工作。督促黨組(黨委)抓好中央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和移交線索處置,協助黨組(黨委)做好本系統巡視工作。
“這些要求不但為我們如何與駐在部門黨組織溝通協調指明了方向,也告訴我們如何去監督、重點監督什么,非常具有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多名受訪的派駐機構同志表示,“這為我們推動駐在部門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提供了強有力抓手和制度保障,有利于派駐機構把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職責落實落細。”
對于駐在部門黨組(黨委)而言,也應主動擔責作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師李少文認為:“駐在部門黨組織要積極與派駐機構加強溝通協作,及時發現本部門管黨治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黨組(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既要在干事上勇于負責,更要在管黨治黨上敢于擔當,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監督檢查履責情況,以問責推動責任落實
《意見》明確,派駐機構要加強對駐在部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寬松軟,“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連續出現問題,巡視整改不力等方面問題,提出問責建議。
“只有掌握駐在部門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情況,才能有針對性地提出推動被監督單位黨組織落實責任的建議。”河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在檢查中發現,一家綜合監督單位黨組對以案促改工作重視不足,案發原因剖析膚淺且未經黨組會研究,于是,紀檢組向該單位黨組發出整改建議書,要求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單位黨組被點到“痛處”后,及時拿出了整改方案。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意見》指出,派駐機構要督促指導駐在部門黨組(黨委)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綜合運用各種問責方式,追究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是傳遞壓力的手段,根本目的在于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倒逼責任落實。”浙江省紀委監委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堅持以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對25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督促5家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單位黨組織作出書面檢討。
“派駐機構通過督促駐在部門黨組(黨委)用好問責利器,能有效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這也提醒各級黨組織一把手,一定要牽牢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千萬別等到‘問責之鞭’抽上身才叫疼。”李少文說。(記者 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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