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漳州市委批準,漳州市紀委對長泰縣委原常委、副縣長梁躍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梁躍輝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錢款,涉嫌犯罪。
梁躍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漳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中共漳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梁躍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