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紀
2015年11月,漳州市某局黨組書記、局長,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雙雙因“履責”不力受到黨紀處理。調查表明:該局長期換用、占用下屬單位的四部車輛,作為局黨組書記、局長對遺留的違規問題整改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對違規問題未督促及時整改,落實監督不力。這是漳州市在開展“兩個責任”清單管理試點工作中,對落實“責任”不力的相關領導進行的又一次嚴厲問責。
并非本人查出貪腐,為何“成員生病,班長服藥”,冤不冤?
一點都不冤,因為按照漳州市制定的“兩個責任”清單實施辦法,作為黨委和紀委(紀檢)負責人,若沒有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所在單位出問題,將受到“連帶”追責。
自去年年初特別是去年8月被省紀委確定為“兩個責任”清單試點單位來,漳州市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福建省委關于推進“兩個責任”的精神內涵,敢為人先,先行先試,緊緊抓住“牛鼻子”,鎖定種好“責任田”,力促“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明責:
厘清職責,讓做什么、怎么做一目了然
2015年年初,市財政局嘗試以建立責任清單、“履責會商”的形式,推動“兩個責任”落實。時值漳州正認真開展學習中央和省委關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精神要求,研究部署我市落實“兩個責任”的具體方案。這一新做法引起了市紀委主要領導的高度關注,當即批示要求選擇10個工作基礎較好的市直單位先期開展責任清單試點,為落實好“兩個責任”積累好做法、好經驗。
2015年8月,福建省正式把漳州列為“兩個責任”清單試點單位后,市委書記陳家東明確提出,漳州市要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黨委主體責任五個方面要求和省委尤權書記“五抓五看”要求,根據省委《關于深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暫行規定》,認真總結試點單位經驗,把清單理清楚,列詳實,并親自對清單內容逐條修改、審核。 2015年12月,漳州市以漳委辦發〔2015〕30號文件印發執行《中共漳州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中共漳州市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對市委班子、主要負責人、其他班子成員三個主體的責任進行細化。其中,市委班子責任清單緊緊圍繞全面領導責任,從組織領導、選任干部等六個方面,細化了19項清單;市委主要負責人責任清單緊緊抓住“負總責”這個關鍵,按照“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要求,細化了10項清單;其他班子成員責任清單則重點抓住在職責范圍內履行“一崗雙責”的職責,細化了9項清單。市紀委監督責任清單緊緊圍繞“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從維護黨紀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細化了15項清單。
“‘兩個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了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力爭做到責任內容清晰、目標明確,好執行、好考核、好追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劉遠介紹,漳州市努力確保制定的責任清單有職責、有措施、有時限、有標準,實現“履責一單清”。
領責:
對號入座、以上率下,誰家孩子誰抱走
“這里我先表個態,我將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把10項責任領回去,努力做到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市各套班子特別是市委常委也要發揮好表率作用,帶頭落實好責任清單。”2015年12月30日,漳州市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兩個責任”清單工作。會上,市委書記陳家東帶頭表態,主動認領主體責任。
市四套班子率先垂范,把兩個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實處。同時,及時公開清單內容,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中共漳州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中共漳州市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清單》兩份文件出臺后,漳州市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也緊鑼密鼓,動員部署,主動“領責”。
今年1月,平和縣委也在漳州縣(市、區)中率先出臺《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市財政局各分管領導根據清單職責,紛紛提出建制度、排風險的建議,目前,已建立健全《漳州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性投資工程款撥付管理的通知》《關于印發漳州市本級部門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加強廉政風險防范。紀檢組從承擔駐在部門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專司監督執紀問責之職。
履責:對照清單,找準任務,挺直腰桿“扛起責”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因此,制定“清單”制度后,關鍵就要自覺對照清單、找準任務、扛起責任,切實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市委書記陳家東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帶頭上黨課,6次帶隊到龍海、漳浦、云霄、平和等基層檢查調研“兩個責任”落實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約談48名領導干部;市長檀云坤專門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醒會,對市直部門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既抓好分管領域的業務工作,也管好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市紀委書記劉遠按照履行好監督責任要求,多次約談縣(市、區)紀委書記。
市委班子成員以身作則,示范引領、督促指導的同時,漳州還把“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由市紀委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主要領導帶頭,制度機制推動,進一步強化了各級各部門的責任意識,帶動了各試點部門以學習清單、貫徹清單、落實清單為新的契機,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自身位置,積極把該擔的責任擔起來。
漳浦縣制定了“兩個責任”清單,副市長、縣委書記沈志平在縣紀委十二屆六次全會上強調,要全面推行“兩個責任”清單管理,切實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本人將嚴格依據清單,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南靖縣委書記黃勁武表示,在帶頭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的同時,也將認真督促各級黨委(黨組)結合本部門實際,詳列責任清單,逐條逐項落實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市紀委駐商務局紀檢組分別與11名班子成員、15名科室負責人,以及8名新提拔、新調入和敏感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廉政談話,加強監督提醒;駐發改委、住建局等紀檢組對本系統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全面檢查,加強執紀監督問責。
追責:失職必究、追責必嚴,問責倒逼“盡好責”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按照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的要求,在推進試點中,漳州市堅持失職必究、追責必嚴,對履行責任不力,予以嚴懲,形成震懾,確保制度剛性運行。
2011年至2014年間,龍海市委農辦副主任蘇某多次公車私駕、公車私用,開車上下班,并將單位公務車輛停放在自住小區內,造成不良影響。時任農辦主任鄭某明知此情況卻一再放任、縱容,對單位公務車輛的使用、管理很不到位,對此,龍海市紀委于2015年5月作出處理決定: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給予鄭某黨內警告處分。
在對于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進行問責的同時,漳州市同時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紀委(紀檢組)負責人展開問責。
“存在內控制度不力、接待量過大,虛開發票、違規報銷接待費等問題。”2015年8月,針對專項審計中發現到的問題,南靖縣紀委對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縣公安局紀委書記高某作出黨內警告處分決定。
2015年1月至3月,詔安縣紀委查實:白洋鄉招商引資支出、公務接待管理不規范,存在超標準接待等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據此,詔安縣紀委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該鄉原黨政辦主任李某等多人做出黨紀處理的同時,依紀依規給予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該鄉原紀委書記田某黨內警告處分。
清單既是“施工圖”,也是“考核表”“問責尺”。漳州市將清單作為檢查考核和問責追責的主要依據,在嚴格檢查考核上用真功,在嚴肅問責追責上下狠手,決不讓責任清單成為“紙老虎”“稻草人”。數據顯示,實行“兩個責任”清單以來,漳州全市共問責主體責任189人、監督責任24人。其中,處級干部14人、鄉科級干部169人,有效傳導了壓力,確保制度剛性運行,真正讓“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兩個責任”清單的實施,使“兩個責任”的落實“路線圖”更加清晰明確、有據可循,也有效激發了各級黨委、紀委自覺對照清單、對號入座、找準任務、扛起責任,把“兩個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實處,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一份2015年度漳州市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情況的材料顯示,2015年,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94起、涉及31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64人;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511件,新立案780件,其中處級干部案件22件,科級干部案件149件,結案782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76人。紀律審查工作數量和質量持續提升。
“實行‘兩個責任’清單制度,明責、領責、履責、問責‘四責一體’,層層壓實了‘兩個責任’,初步構建起權責對等的責任分解體系、務實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全面準確的履責評價機制和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內容明晰、責任明確、追責有據,有力推進了‘兩個責任’落地生根。”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劉遠表示,“兩清單”就是把責任內容細化為“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量化可控的一項項具體工作任務,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提供了可操作的履職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