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組織部發出《關于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進一步查擺整改不嚴不實突出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在前一段查擺解決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聚焦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重點解決一些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15條“不嚴不實”問題,把“不嚴不實”問題查清楚、擺具體、改到位。
據了解,著力查擺整改的“不嚴不實”15個突出問題是:
一、理想信念動搖。對共產主義、馬列主義不那么堅信了,反倒是信鬼神、信風水,遇事求簽、見佛燒香,在思想深處出現了信仰缺失。
二、忽視理論學習。對黨的理論學習口頭上重視,行動上不重視,不是真學而是擺樣子,學和用嚴重脫節,說一套、做一套。
三、政治立場不堅定。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態度曖昧,立場不堅定,沒有明確態度;對錯誤思潮缺乏敏感性和鑒別力,人云亦云,自覺不自覺地參與傳播。
四、政治敏感性缺乏。對中央打過招呼甚至三令五申的問題,仍然引不起重視。中央多次重申的“八項規定”問題、不作為問題、不講規矩問題等,只要沒抓到自己頭上,就置若罔聞、我行我素。
五、組織觀念淡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不請示不報告,對組織不講實話;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不認真、不嚴肅,存在不報、漏報或報告不實現象。
六、政治紀律渙散。有意見不按組織程序反映、不在會上說,而是私下議論,公開發表與組織決定不符的意見。
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跑風漏氣,私自泄露推薦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干部等內部情況,做“好人”、送人情。熱衷于建立“小圈子”,搞團團伙伙、親親疏疏。
七、斤斤計較個人待遇。把票子、車子、房子、位子看得過重,為仕途做個人設計,上了一個臺階還沒做多少事,就急著規劃下一個臺階。有的沒被提拔或對安排的崗位不如意就鬧情緒,對組織滿腹意見。有的為了所謂“政績”,在工作中弄虛作假,報喜不報憂,甚至用假情況、假數據、假業績欺騙組織。“跑官要官”甚至“買官賣官”問題在個別地方還存在。
八、辦事不講原則。不是熟人不辦事,沒有好處不辦事,該辦的事不辦,不該辦的事亂辦,能馬上辦的事拖著不辦,變著法子“吃拿卡要”,損害群眾利益,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九、工作不負責任。對自己分管領域的工作,了解不全面、研究不深入,辦事不用心、不敬業,大而化之。工作得過且過,衙門作風嚴重,不為基層著想,不為群眾著想,遇事推諉扯皮。做工作滿足于發文件、喊口號,不是真正去解決問題,而是做表面文章、應付了事。
十、擔當精神缺乏。“寧可不干事,確保不出事”,對職責范圍內該定的事不定,經過努力能解決的問題不解決,該為企業和老百姓服務的事不做。
十一、“一言堂”作風嚴重。討論問題容不得別人說話,聽不進不同意見,大事小事自己說了算,獨斷專行。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不積極主動,在黨支部組織生活中,普通黨員的身份意識不強。
十二、信奉庸俗做人哲學。熱衷當老好人,遇事不敢堅持原則,該管的事不管,該糾正的錯誤不糾正,對有反映的干部該提醒的不提醒,不敢大膽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
十三、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把黨風廉政建設當軟任務,“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對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不敢抓、不善抓。
十四、遵守廉政紀律不嚴格。請客送禮問題還在一定程度存在,在干部任用、安排工作等方面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搞特殊,個別人依然通過打招呼、量身定做等方式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征用、礦產資源、政府采購等事務,從中謀取私利。
十五、追求享樂安逸。追求物質享受與生活安逸,有的甚至情趣低俗,玩物喪志,身心頹廢。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查擺整改“不嚴不實”突出問題的重要性,從嚴從實抓好組織實施,認真細化整改方案,切實強化督促落實。要對照15條“不嚴不實”問題,結合實際,確定重點整改項目和任務,梳理形成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制定“不嚴不實”突出問題整改方案。要建立整改工作臺賬,明確每個整改項目的目標要求、牽頭單位、責任主體和進度安排,細化推進措施,做到定一項改一項、改一項成一項。要建立整改項目責任制,將本地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與領導干部個人責任聯系起來,與人對應、與事對接、對號入座,逐項查、逐個改,防止空對空。要落細落小,注重細節小事,尤其對群眾反映強烈、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問題,領導班子要進行集體“會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讓群眾看到變化、見到成效。
專題整改工作從10月開始,年底前基本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