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在部分區域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總體方案》。文件指出,緊緊圍繞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的總體部署,選擇若干創新成果多、體制基礎好、轉型走在前、短期能突破的區域,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其中,選擇1個跨省級行政區域(京津冀)、4個省級行政區域(上海、廣東、安徽、四川)和3個省級行政區域的核心區(武漢、西安、沈陽)進行系統部署,重點促進經濟社會和科技等領域改革的相互銜接和協調,探索系統改革的有效機制、模式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