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秋節、國慶節、教師節及開學前后可能出現的“送禮風”,教育部29日發出通知,重申了對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6條禁令”,同時,將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新現象納入監督范圍。
教育部提示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緊盯中秋節、國慶節、教師節、開學等重要節點,對利用現代物流快遞送禮,以禮品冊、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隱蔽”問題,要仔細甄別,善于發現,及時查處。
教育部表示,凡是發生在教育系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將由紀檢監察部門直查直辦,一經查實,一律給予黨政紀處分,同時,堅持“一案雙查”,對影響惡劣的案件,還要對相關領導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