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安徽宿州宋廟小學30名貧困生收到了企業捐助的愛心款,每人1200元。但錢還沒拿到手,學校就要求受助貧困生每人拿200元請吃飯。活動當天,在學校領導的邀請下,村鎮領導、校領導、企業及受助學生一起吃了飯。12月25日,宿州市埇橋區通報稱,對宋廟小學校長馬紀杰撤職處理。
若撇開餐費來源不談,這頓飯也算是人之常情:愛心企業為學校的30名貧困學生每人捐助了1200元助學金,人家有情,咱也得有義不是,總不至于讓來人在“儀式”后餓著肚子返程吧?至于村鎮干部,只是作陪,無非為表重視。何況,9桌70人,花費6000元,桌均不過600多元,按照時下標準,實在算不上“大宴賓客”。不過,若知曉不算太過“慷慨”的主人是一家“確實沒錢”的村小,且餐費都是受助貧困生人平200元攤派而來,不知道“客人”們是否還有心情“大快朵頤”?
這頓飯之所以吃出“新聞”,正是源于錢的“來路不正”:明知囊中羞澀,又怕怠慢客人,便在受助貧困生身上打主意。30名受助學生的家長會,表面上是協商,實則為強攤:拒出錢者取消受助資格,另選他人。于是否,原本“雪中送炭”的愛心助學,卻以一頓“變味”的“感恩宴”收場,直讓人五味雜陳。
其實,學校感恩也好,禮節也好,便餐即可,這點錢學校還是有的,料想愛心人士也不會由此不快。即便學?!按_實沒錢”,或找村委會協商,或校長帶頭、教師們每人出點亦可。就是向飯店“打白條”,也勝過向貧困生伸手“要”錢。至于以“取消受助資格”相威脅,則不但失德,更是明目張膽的違紀了。從這個角度來說,校長被撤職,自是理所當然。
校長被撤職,按說此事該畫上“句號”了,但筆者似感覺意猶未盡:透過這場“風波”,參與“宴請”的各方,有無自省之處?我們的助學捐贈活動,有無值得改進的地方?或者說,能否在細節上更理性一些、務實一些?
譬如,愛心企業愛心助學,就非得舉行“儀式”么?與30名受助學生“一對一”幫扶,一定要來30名員工么?即便出于培養及弘揚員工的愛心考量,需要30名員工同往,亦應事前考慮周詳,或謝絕學?!把缯垺保蜃詡洳唾M。這并非筆者苛求:一所有著如此多貧困孩子的村小,顯然無力承擔6000元的“伙食”。何況既稱“愛心助學”,又何忍加重他們的負擔?此中道理,企業應該不會不懂吧?
當然,更應自責的,還有我們的村鎮干部。作為當地的“父母官”,應該熟知憑村小的經濟能力,如何能“支撐”這人數多達70余人、耗費6000元的“感恩宴”?豈能心安理得的參與其中?或許,在他們眼中,這類宴席平常之至,以至不當回事,但對于貧困孩子們來說,若沒有這頓餐費,6000元又可幫扶到6名學生。何況,就轉變干部作風來說,接受宴請,尤其是出自貧困學生受助款的“宴請”,不說違紀,良知上也說不過去吧?
由此聯想到社會的愛心助學工程,似乎也有改進的必要:需要助學的地方,大都沒有擺脫貧困,因而所有的助學活動,顯然不應在資助的同時,又徒然增添他們的負擔。顯然,目前更應該提倡的,是近乎于“潤物細無聲”似的涓涓愛心,而不是動靜弄得挺大的“排場”似“助學”。至于那些名曰“助學”、實為“沽名”之舉,尤在唾棄之列。
也許,當地教育部門并未有領導參與,但似也應反思:有關愛心助學的相關指導及監管是否跟上,尤其是在接受捐贈的過程中,包括接待工作中的迎來送往,制度健全否?有無漏洞?須知,沒有參與其中,只是沒有違紀,但凡事置身事外,也是事實上的瀆職。
誠然,作為“始作俑者”的校長已被免職。盡管此事曾經一度讓愛心蒙羞,但風波過后,學校終歸將回復平靜。只是,筆者想說,若有關部門能早早把警鐘敲在事發之前,而不是滿足于事后的懲處,或許,這樣的事就不會發生。此外,那筆尚未有著落的餐費,似應由不包括受助貧困生在內的參宴之人分而攤之;有關村鎮干部,亦該按章論處?;蛟S,這是讓他們記取教訓的最好方式。